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杨伏华律师的网站
文章分类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承揽人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?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4-12-12 16:46)    点击:671

  

  当承揽人进行承揽活动需要定做人协助时,如承揽人工作需要定作人补足材料、修改图纸等,定做人不履行协助义务,经承揽人催告仍不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的,此时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。

  相关法律可参考: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二百五十九条 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,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。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,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,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;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,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杨伏华律师提供“交通事故  损害赔偿  人身损害  合同纠纷  婚姻家庭  劳动纠纷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杨伏华律师,杨伏华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杨伏华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4000100148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杨伏华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吴忠律师 | 吴忠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杨伏华律师主页,您是第15778位访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