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杨伏华律师的网站
文章分类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试用期过后买方未表示购买就是不购买吗?

分类:时事点评    时间:(2014-12-30 17:15)    点击:533

  

  试用买卖中,试用期过后买方未明确表示购买,也没有明确表示拒绝的,视为购买。根据法律规定,试用买卖的试用期结束后,买方如果要拒绝购买的必须明确提出,对是否购买未作表示的话,就视为购买。

  相关法律可参考: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一百七十一条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,也可以拒绝购买。试用期间届满,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,视为购买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杨伏华律师提供“交通事故  损害赔偿  人身损害  合同纠纷  婚姻家庭  劳动纠纷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杨伏华律师,杨伏华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杨伏华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4000100148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杨伏华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吴忠律师 | 吴忠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杨伏华律师主页,您是第15728位访客